汕头市潮南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汕头市潮南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技改项目位于汕头市潮南区两英镇风华村大坷尾洋汕头市潮南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现有厂区内,焚烧发电厂目前已投产的焚烧炉总焚烧能力为1750t/d,本次技改项目拟在不影响生活垃圾处理的前提下掺烧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计划增加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量为350t/d,增加掺烧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种类包括废旧纺织品、废皮革制品、废木制品、废纸、废橡胶制品、废塑料制品、废复合包装、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含水率≤60%)、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干化后的污泥(含水率≤25%)、中药残渣、植物残渣。项目应优先保证生活垃圾的处理,在不影响生活垃圾处理的前提下进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焚烧处理。本次技改不改变现有的焚烧发电系统和相应的环保工程、公用和辅助工程等,不新增设备。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向公众公开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具体如下:

(一)征求意见稿全文查阅方式或途径

1、可通过下载本网址上传的征求意见稿文本(见附件)查阅;

2、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沟通获取查阅相关征求意见稿全文(电子版或纸质版)。相关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中节能(汕头潮南)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汕头市潮南区两英镇风华村大坷尾洋

联系人:王维军

联系电话:13953870506

电子邮箱:13953870506@163.com

编制单位:广东四环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18122288290

电子邮箱:sihuanhb@163.com

通信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南云五路11号E栋425房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因建设项目的实施可能受影响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学校等。

(三)公众意见表获取、反馈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示期间,公众若有相关的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请下载公众意见表(见附件)进行填写,并通过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将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发布日起至10个工作日止(2025年4月3日~2025 年4月 17日)。

 

中节能(汕头潮南)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附件一:1(已压缩)汕头市潮南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技改项目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3.27 Edited

附件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中节能技改)(1)